一、案件受理费
二、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
当事人申请仲裁时,应当同时交纳案件受理费与处理费。案件处理费按案件受理费的15%预交,若实际支出超出预交金额,不足部分应予以补交。案件处理费最低收取标准为每件不低于人民币500元。
三、非财产性仲裁请求收费标准
仲裁请求为非财产请求的,本会按每件人民币1000元收取案件受理费、另按每件人民币500元收取案件处理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