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山仲裁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本会”)是黄山市人民政府于1997年3月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组建的黄山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,专门处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。仲裁委每届任期五年,现任主任由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刘孝华担任。仲裁委下设秘书处和旅游仲裁院。第五届仲裁委员会共有仲裁员87名,分为法律、房地产和建筑、金融、经济、技术、旅游、综合等七个专业类别。共受理案件逾900件,标的额近20亿。现第五届仲裁员聘期即将届满,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六届仲裁员:
一、选聘条件
热爱仲裁事业,公道正派,身体健康。符合《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》规定,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:
(一)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,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;
(二)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;
(三)曾任法官满八年的;
(四)从事法律研究、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;
(五)具有法律知识、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。
申请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(经验丰富且在所在行业享有较高声望者可放宽到70周岁)
二、申请时间
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三、选聘程序
(一)申请。申请人需填写《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》(见附件,也可登陆黄山仲裁委员会网站下载)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hsac9703@163.com。或将纸质版邮寄至本会秘书处。
(二)资格审查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遴选,符合条件的,由本会秘书处联系本人,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复审:
1.身份证复印件;
2.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;
3.专业技术资格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;
4.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。
(三)聘任。审查合格的仲裁员建议名单,经黄山仲裁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,发放聘书,列入仲裁员名册,并向社会公布。
四、联系方式
本会秘书处地址: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怡兴大厦401室
联系人:陈亚军、王晓芬
联系电话:0559-2539832
电子邮箱:hsac9703@163.com
微信公众号:黄山仲裁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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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仲裁员申请表
黄山仲裁委员会
2018年10月30日